6月12日,首航新能(301658)公告称,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,经公司总经理提名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,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》,同意聘任吴芳女士、宋涛先生为副总经理,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公司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吴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,申请辞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,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。
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公司章程》及公司《内部审计制度》的相关规定,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及审核,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》,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梅根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,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热门资讯
查看更多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