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0日,安徽省蚌埠市发布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公示公告,正式启动存量超期分布式光伏项目清退工作,拟对19个超期未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终止业务流程,明确了公示要求与后续常态化清理规则。
本次清理工作严格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部署开展,清理对象划定为截至2026年7月1日,往前追溯满12个月、已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至今仍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,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7日。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,可向属地供电部门咨询反映,公示期满后将正式终止对应项目的相关业务流程。
本次清理的核心政策依据为安徽省能源局《关于贯彻落实<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皖能源新能函〔2025〕40号),此前当地已完成全域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的梳理与现场核查工作,本次公示为第一批符合清退条件的项目清单。
蚌埠市明确后续将按月常态化开展存量在途光伏项目清理,划定两类差异化清理标准:对取得电网接入意见满6个月未建成的380V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、取得电网接入意见满1年未建成的10kV及以上高压光伏项目,将组织分批开展核查清退,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秩序,避免电网接入资源长期闲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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